回复 李宗弼 : 一不小心灵气复苏,虽不是天崩地裂,却也润物有声,某天一觉醒来,叶凡发现好像整个世界都变了,李婶家的大公鸡骑着黄狗招摇过市,隔壁小萝莉养的猫咪喜欢两条腿走路,气功大师手里的砖头也换成真的了。 下夜班的叶凡路过城中村口,发现那口被村里老人们视之不详的古井冒着白光。 正所谓,大梦谁先觉,还要靠闹钟。这是一个都市中的良人行,直到叶凡被一个叫镇元子的家伙拉入群中,才发现,自己不过是从一口井跳到另一口井里——————道友,你好,需要人参果吗? 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 ps:这天涯海角,比不得一个闲云野鹤,岂管流年。这月下风前,不过是求一个逍遥自在,不假外缘。这四方天地,红尘万丈,却不及一口心泉,泥炉烹茶,回头处,落花飞絮,远水轻烟。”
回复 兵戈入梦: 这部《忘忧草红杏二区二区二区》我,是一只妖猴。我一直以为,做了佛,便能娶了紫霞。便能与满天神佛,平起平坐。直到……我遇见了师父。尼玛眼前这身高两米,身纹青龙,带着大金链,肌肉比我还发达,一根禅杖十万八千斤的和尚是唐玄奘?你跟我说我要保护他?我怎么感觉他更危险?我草,师父,住手,那是猪八戒!……猪八戒,卒。师父,佛祖说过,出家人不碰女色。你怎么还把这女儿国上了个遍。不行,更不能结婚!……师父……徒弟我,不想成佛了。紫霞,在等我。师父……你怎么来了。师父,谢谢。那天,我跟师父,闹了天庭,打了如来。那天,我魂飞魄散。但是……我还没死。作者君微博朱笔点绛唇518欢迎各位关注推荐一下朋友写的《大千劫主》,老蛇写的很好,快赶上我了。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妖猴悟空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
回复 一品登徒女 : 漫漫修行路,修士弱小,为天地所爱;证得混沌,成为真仙,为天地所恶;唯有打破一切,突破自我方能为天地所尊!大千世界,万族林立!论身体修炼,魔族第一;道法领悟,灵族最强!而人族生来体弱,淬血锻体不如魔族;参悟道法也是不及灵族。一位失忆的人族少年仿佛独得上天恩宠,集两家之长,莫名的被遗弃在山野之中。拜仙门、启灵路、悟大道!一路高歌,浴血崛起!。